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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纳入中央财政重点扶持范围

    信息发布者:艾宝林
    2019-07-20 09:56:19   转载

    2019年7月19日(周五)上午10时,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今年是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第一年,请问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有哪些具体的安排和举措?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一级巡视员程金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是一项对产自独特地区、用独特方式生产、具有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的农产品实施保护的制度。参照欧盟做法,农业农村部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这项登记制度。今年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在7月12日刚刚结束的全国乡村产业振兴推进会上,再次强调要全面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我们将依托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培养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一批保护基地,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传承弘扬农耕文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壮大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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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一是统筹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和保障措施,为各地提供指导和服务。二是在全国启动这项工程。6月底,我们在四川眉山举办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在行动”活动,正式启动这项工程。刚才魏司长提到的四川泡菜,也是地理标志农产品。三是建立财政支持政策。经与财政部协商,已确定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进行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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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这项工程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聚焦果茶、蔬菜、畜禽、水产等六大类产品,在全国选定200个地域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品质好,已登记获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保护和提升。二是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推介。我们准备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在这个会上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度;支持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三是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保护,开展获证产品专项检查和产品监测,依法打击冒用、滥用地理标志行为,为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程金根还介绍说,去年中央电视台四频道专门拍摄了第一季7期农产品地理标志纪录片《源味中国》,推介了5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我们正在策划拍摄第二季,拟再推介5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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